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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这些必须准备好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27 14:01:05     编辑: 圆周之律

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现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结婚登记申请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另一种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具体的结婚登记所需证件要求如下:

(一)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公民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