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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三大界定标准与涉税风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25 10:01:11     编辑: 李舟财税圈


什么是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不同于工资薪金的一种福利性质支出,在税法中的列支范围主要有三类:

——企业内设福利部门设备、设施、人员等费用;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其他福利性质的支出,如困难补助、抚恤金等。

职工福利费的三大判断标准

1、职工福利费与工资薪金的交叉与区别

大多数情况下,职工福利费是区别于工资薪金,但有些情况下职工福利费与工资薪金的核算可能存在模糊区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对此问题做了相对简明的规定: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这一条规定其实告诉我们这几点:

第一,工资薪金与职工福利费其实是有交叉的,二者之间的界限并非完全清晰,对于特殊的补贴和津贴,企业面临选择的机会;

第二,可以选择核算的福利性质补贴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

——满足税法关于工资薪金合理性要求的条件。

2、职工福利费同奖金的区别标准

职工福利费一定是普惠式的,如果只是个别人享有的就不再是福利,而应当叫做奖励。最典型的就是员工旅游问题,如果是全体员工旅游通常认为是福利,而如果是优秀员工奖励性旅游,就不是普惠式的,应当认定为非货币奖金。并入工资薪金同时缴纳个税。

3、福利与管理费用的区别标准

职工福利费中无论是发放福利品,还是大家聚餐,或者员工食堂等集体消费,既然是福利,就不是强制性的,员工愿意享受也行,不愿意享受也行。如果带有强制性的要求,通常就不是福利。举个例子,很多公司给员工做了高档西服作为工装,但这一定是有要求的,比如上班时间必须穿工装,或者特殊场合必须穿工装,那么这种带有强制条件的工装就不是福利,而应当计入管理费用——服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