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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礼节?有的可爱,有的可怕

47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1-23 20:36:10     编辑: 鹏说文史


一、蹈舞礼

这个我昨天写武则天的时候说到了,不过考虑到有人可能没看到,并且为了凑字数,所以我不介意再说一遍。

“蹈舞礼”顾名思义就是大臣在接圣旨或朝拜皇帝起身后要有手舞足蹈的样子,跳上一段舞,而且不能跳的难看,难看了会被罚的,并且不分年龄老幼、除非皇帝特许免跳的可以不跳。这种礼节搁在明清那些正襟危坐的大员们肯定想都不敢想。

因为地方官在外面用不到这个礼节所以普遍会忘记,武则天就碰到这么一位,据说他叫韩思彦,在拜完皇帝忘了跳舞,结果被武则天先发配到山东泰安,紧接着改到现在越南境内,最后改到广西贺州并终老在那里(韩思彦被贬的真正原因是在高宗面前说外戚的事情,武则天认为是再说她,所以以忘记“蹈舞”为借口贬了他)。

二、趋步礼

臣子见了君主或者下级见了上级,你可不能跟平常一样扬武扬威迈着官步走,必须表现的贱兮兮,热情的不得了的样子一路小跑着过去,这就叫趋步。这个礼节应用很是广泛,儿子见了父亲、学生见了老师等等都会用到,试想起来如果现在还有这个礼节那学校一下课得多热闹?

此外在唐朝还流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传来的礼节,比如“剺面礼”“割耳礼”。“剺面”就是用刀划自己脸,“割耳”好理解就是剌耳朵。这两个礼节大都表示十分悲愤的感情。

关于“剺面”李世民的太子,李承乾就这么干过。因为这个礼节大多用在葬礼上,部落酋长死了,为了表示哀悼就把脸划得一道一道的。所以,李承乾就假装自己是可汗并且死了,让部下拿刀划脸,事后连呼有趣。

“割耳”的用处也是用于发泄情感,比如自己有冤情,为了表示冤枉就会把耳朵割下来跟状纸一块呈上,有点像血书的意思。